|
文章内容
根据汉中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汉教发〔2021〕15号)、《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汉教发〔2021〕54号)、《关于做好2021年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汉教函〔2021〕49号)和《汉中市南郑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要求,现就申报我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资格审查及网上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学校及招生人数。 汉中市龙岗学校和汉中东辰外国语学校一年级(指小学一年级)和七年级(指初中一年级)。招生人数为市教育局审定和公布人数。 二、招生范围。 报名学生包括三类:一是应为汉中市户籍或汉中市义务教育学籍的学生;二是在国家教育优待政策范围内的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三是户籍、学籍没有在汉中但监护人在汉中居住、工作、经商、务工的随迁子女。一年级招收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满六周岁且在招生范围内的儿童。七年级招收2021年六年级应届毕业且在招生范围内的学生。 三、申请登记、资格审查和发放网上报名条 时间:6月15日至6月16日。 地点:南郑区教体局将申报民办学校报名资格审查和发放报名条的地点设在汉中市龙岗学校和汉中东辰外国语学校。 监护人按类别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意向报名学校申请登记、资格审查,所提供材料的要求: 一是有汉中市户籍或者汉中市义务教育学籍的学生。持学生和监护人汉中市各县区户口簿或者汉中市各县区义务教育学籍卡。 二是属于教育优待政策范围的学生。持学生和监护人户口簿以及国家有关机构给学生监护人颁发的烈士、现役军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文件和证件。 三是户籍、学籍没有在汉中但监护人在汉中工作、居住、经商、务工的随迁子女。监护人属汉中政府机关、国营企(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的,应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监护人属于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的公函以及学生和监护人户口簿;监护人在汉中居住的应提供学生和监护人的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购房缴费发票;监护人在汉中经商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纳税完成凭证、学生和监护人的户口簿;监护人在汉中务工的应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工资银行流水单(加盖公章)及单位证明、学生和监护人的户口簿。 四是购房时间、劳动务工合同签订时间、工商营业执照领取时间均应为2020年12月31日前。 资格审查通过后,由汉中市龙岗学校和汉中东辰外国语学校分别通知学生监护人领取网上登记报名条。 四、网上报名。 6月19日至23日,凭报名条登录汉中市民办学校报名系统(http://61.150.92.142:9100/)进行网上登记报名。每人限报1所民办学校,且报名后不能修改。 五、注意事项 1、在登记报名前,学生和家长要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及收费标准。 2、区教体局将根据报名人数和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方式,后续事项另行公告。 3、进入学校必须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配合接受体温测量和健康码查验,防止人员聚集。 咨询电话:汉中市南郑区教体局 0916—5516217 0916—5516227 汉中市龙岗学校 0916—5372288 汉中东辰外国语学校 0916--8621618 汉中市龙岗学校 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段招生资格审查及网上报名工作公告 根据汉中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汉教发〔2021〕15号)、《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汉教发〔2021〕54号)、《关于做好2021年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汉教函〔2021〕49号)和《汉中市南郑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要求,现就申报我校义务教育段资格审查及网上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生人数 2021年汉中市龙岗学校招生计划 02 招生范围 报名学生包括三类:一是应为汉中市户籍或汉中市义务教育学籍的学生;二是在国家教育优待政策范围内的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三是户籍、学籍没有在汉中但监护人在汉中工作、经商、务工的随迁子女。一年级招收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满六周岁的儿童。汉中户籍,龙岗学校周边区域内适龄儿童优先。七年级招收2021年六年级应届毕业且在招生范围内的学生。 03 申请登记及资格审核 申请登记、资格审查和发放网上报名条。 时间:6月15日—16日(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逾期未报送审核资料的,不再受理。 地点:汉中市龙岗学校铭德广场(博雅楼前) 监护人按类别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我校申请登记、资格审查,所提供材料的要求: 一是有汉中市户籍或者汉中市义务教育学籍的学生。持学生和监护人汉中市各县区户口簿或者汉中市各县区义务教育学籍卡。 二是属于教育优待政策范围的学生。持学生和监护人户口簿以及国家有关机构给学生监护人颁发的烈士、现役军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文件和证件。 三是户籍、学籍没有在汉中但监护人在汉中工作、居住、经商、务工的随迁子女。监护人属汉中政府机关、国营企(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的,应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监护人属于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的公函以及学生和监护人户口簿;监护人在汉中居住的应提供学生和监护人的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购房缴费发票;监护人在汉中经商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纳税完成凭证、学生和监护人的户口簿;监护人在汉中务工的应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工资银行流水单(加盖公章)及单位证明、学生和监护人的户口簿。 四是购房时间、劳动务工合同签订时间、工商营业执照领取时间均应为2020年12月31日前。 资格审查通过后,由我校招生与家长服务中心以短信形式通知学生监护人在6月18日到龙岗学校铭德广场领取网上登记报名条。 04 网上报名 6月19日至23日,凭报名条登录汉中市民办学校报名系统(http://61.150.92.142:9100/)进行网上登记报名。每人限报1所民办学校,且报名后不能修改。 05 注意事项 1.在登记报名前,学生和家长要充分了解我校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及收费标准。 2.学校将在区教体局主导下根据报名人数和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方式,后续事项另行公告。 3.进入学校必须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配合接受体温测量和健康码查验,防止人员聚集。 06 特别提醒 1.所提交的材料请装入透明塑胶文件袋中,并按户籍或学籍复印件在上,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在下的顺序装订,在提交材料的第一页适当位置备注监护人姓名、联系方式号码2个、申报学生的入学年级信息。(验原件,收复印件存查) 2.凡不按要求提交材料,弄虚作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监护人自负。 咨询电话 汉中市南郑区教体局 0916—5516217 0916—5516227 汉中市龙岗学校 0916—5372288 0916—5370099 汉中东辰外国语学校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公告 根据汉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汉教发〔2021〕54号)、《汉中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汉教发〔2021〕15号)和《汉中市南郑区教育体育局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01 招生对象 1.招生年级:小学一年级和七年级(指初中一年级)。 2.招生范围:以汉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汉教发〔2021〕54号)的规定为准。小学一年级招收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满六周岁且在招生范围内的儿童。七年级招收2021年六年级应届毕业且在招生范围内的学生。 3.招生计划:以市教育局批准并公示的我校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计划数为准。 4.报名条件和优待政策:以汉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汉教发〔2021〕54号)和《汉中市南郑区教育体育局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准。 02 招生方式 1.依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若登记报名人数未超过我校核定招生计划,一次性全部录取;若登记报名我校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派位。 2.在我校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派位时,由南郑区教体局至少选派3名人员驻校全程参与监督,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3.被我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03 招生程序 1.申请登记。6月15日至16日18:00前,过时不再登记,符合条件的家长前往我校南门招生服务中心提交审核资料,材料以《汉中市南郑区教育体育局关于2021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资格审查及网上报名工作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准。 2.资格审查。6月17日由南郑区教体局对我校家长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发放网上报名条。6月18日对资格审查通过者在我校领取网上登记报名条(小学6月18日8:00至13:00,七年级6月18日13:30至18:00)。 4.网上报名。6月19日至23日,凭报名条登录汉中市民办学校报名系统(http://61.150.92.142:9100/)进行网上登记报名。选报汉中东辰外国语学校,每人限报1所民办学校。 5.电脑随机录取。6月26日至27日,由南郑区教体局派工作人员并邀请相关人士全程参与监督、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派位,现场公布录取结果。 6.公布结果。6月28日前,通过汉中东辰外国语学校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电脑随机派位结果。 7.学位确认。6月29日8:00至30日17:00,被录取的学生家长携带户口簿、网上报名条等到学校财务室缴费确认学位,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同时,学位一经确认,不接受退费申请。 04 组织领导与监督 1.领导小组: 组 长:何希平 副组长: 王希望 组 员:薛建中 潘祥波 吴霞 鲁绪峰 何一鸣 彭蓉 胡光献 2.社会监督。为方便广大学生家长了解相关招生政策,我校设立监督电话,接受家长及社会监督。 汉中东辰外国语学校:0916—8621618 区教体局基教股:0916—5516217 区教体局监察室:0916—5515221 温馨提示 1.了解学校。在登记报名前,学生和家长要充分了解我校的育人理念、管理方略、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 2.信息准确。家长和学生提供的所有信息务必准确、真实,如被发现虚假信息,或者由于本人疏忽造成信息错漏等,责任自负。 3.材料准备。请家长按南郑区教育体育局资格审查公告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生2张近期免冠红底小二寸照片,装在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上写清学生姓名和家长联系方式,验原件、收复印件存查。 4.疫情防控。凡来校进行现场提交材料、领取报名条、学位确认时家长需要佩戴口罩、凭健康码测温入校;确保15日内没有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 5.教育优待条件:符合汉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汉教发〔2021〕54号)教育优待政策者,请携带单位相关证明。 本公告中招生政策仅适用于我校2021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和七年级,解释权属于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区教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