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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公告 2022年2月7日,洋县收到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送的协查函,函告洋县王某某为深圳市确诊病例郑某某的密切接触者(B类)。经调查,王某某于2022年1月29日从城固机场下飞机后,具体行程轨迹如下: 1月29日13:20时左右,在城固机场与108国道交界处乘坐汉中至洋县大巴车(陕F30901),14:19到达洋县汉运司转盘口下车。 1月30日12:30-14:00,在洋县三馆一中心活动: 河边健身长廊步道--三馆一中心广场--游客集散中心观光平台。 2月1日15:00-16:00,在体育场活动: 体育场南门(湖光轩酒店门口)--体育场内--体育场北门(北环路口)。 请上述时间段与密切接触者同时乘坐大巴、同时空交集的人员立即向镇(街道)或村(社区)、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好管控措施。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916-8224909 洋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