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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公开选拔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公告

时间:2022-04-20     作者:雷鸣 古丽娜【转载】   来自:兴州先锋 略阳发布 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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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组建有力、高效的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领导班子,激活我县园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略阳县深化园区创新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面向全县公开选拔县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园区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3名(正职1名(正科级),副职2名(副科级)),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原则及方式


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选拔。

选拔工作采取统一组织考试考核、公开选拔的方式进行。


二、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

全县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应具备条件

①具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②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③县园区管委会正职职位须在副科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或在正科级岗位工作,中共党员,年龄50周岁以下;副职职位须有4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在副科级岗位工作,年龄4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优先。

④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⑤符合报考以上职位的,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放宽;

⑥身体健康。

⑦正职职位熟悉经济发展、人事管理、企业运营管理等工作,具有招商引资、开发建设、投资融资、园区或企业工作经历的优先。

⑧副职职位熟悉招商引资、开发建设、投资融资、运营服务等工作,具有相关的专业特长和园区或企业工作经历的优先。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现正在处分影响期的;

③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三、选拔程序


(一)组织报名。采取组织推荐、领导举荐、自荐报名的方式进行

1.组织推荐:由各单位党委(党组)综合本单位、本系统干部基本资格条件、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年龄学历等情况择优推荐报名,推荐人选经单位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后报县委组织部,同时填写《略阳县公开选拔县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组织推荐表》(附件1:);

2.领导举荐:由县级领导,县直各部门单位及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根据平时掌握的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优秀干部情况,亲自填写《略阳县公开选拔县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领导举荐表》(附件2:),由举荐领导签字后,密封送县委组织部;

3.个人自荐:全县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公选公告,结合自身资格条件,在兴州先锋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填写《略阳县公开选拔县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自荐报名表》(附件3:),每一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提供本人两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考核批复的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采取现场审核确认,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各单位党组织推荐、领导举荐、自荐报名时间:从2022年4月19日开始,到2022年4月28日结束,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组织推荐表》、《领导举荐表》和《个人自荐表》及相关印证资料统一送县委组织部干部一股(略阳县政府院内县委组织部二楼204室,联系人:李照贤,联系电话:0916-4829301)。

以上所有材料中属打印或复印的请使用A4纸,打印复印材料均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5月10日前,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规定的条件,对各单位党组织推荐、领导举荐、自荐报名情况进行汇总,并依据报名资料条件,由各成员单位进行资格联审,提出意见提请公选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人员组织面试。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在选拔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拔条件规定的,取消考试及选拔资格。

(三)组织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根据拟选拔职位所要求的素质、领导能力和专业知识,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知识和经验,综合分析和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决策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当场打分(保留一位小数),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取平均分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照公选职位1:5的比例提出拟作为实绩考核考察人选,经公选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实绩考核考察人选。确定人选时,如在同一拟选拔职位中面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职级高者、担任同一职级职务时间较长者、全日制学历高者优先。

(四)实绩考核

确定实绩考核考察人选,由公选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和公开选拔园区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程序,对考察对象平时工作实绩、综合表现、党风廉政等情况进行量化,采取民主测评、工作实绩印证、实地查看、个别谈话、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由考核组根据实绩考核得分及考察情况,按照公选职位1:3的比例,经公选领导小组同意后,提出初步建议人选。

(五)确定拟任人选

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考察组提出的初步建议人选意见,结合综合考核考察等情况,提请公选领导小组按照公选职位1:2的比例,研究确定初步人选名单,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六)公示

对拟任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七)办理任职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选,按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按照《略阳县深化园区创新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人事薪酬体制改革有关规定,实行“双轨制”管理模式,个人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构成,薪酬总额根据园区发展情况实行动态调整(薪酬标准参照《略阳县园区岗位级别与薪酬标准(参考)》执行)。原干部人事档案封存管理,保留原身份不变,不在园区工作后按身份和相关工资待遇执行。公开选拔岗位任职干部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享受相应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办理任职手续;不胜任现职的,免去试任职务,按公开选拔之前的职务职级安排相应岗位工作。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选拔工作由公选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选拔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及时在略阳县人民政府网、略阳党建网和略阳发布、兴州先锋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面试、考核考察等环节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本次选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规定进行,由略阳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如发现有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可向略阳县纪委监委进行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略阳县委组织部据实举报。

3.报名参加本次选拔的人员需严格遵守选拔工作统一安排,服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管理,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一律取消选拔资格。

4.本次公开选拔由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略阳县委组织部干部一股

0916-4829301

监督电话:略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0916-4828628

略阳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

0916-4832371


附件:略阳县深化园区创新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

          略阳县2022年公开选拔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职位表

         略阳县公开选拔县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报名(推荐、举荐)登记表



略阳县园区管委会

领导班子成员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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