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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管”来了,农民慌了?不能让谣言满天飞→

时间:2023-04-23     作者:陆晟【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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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炒作甚嚣尘上,成为了网络热搜,各色评论中也不乏负面的声音。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被一些人形象地贴上“农管”标签,因为对应了“城管”,激活了人们对这支执法队伍“过度执法”以及“管得太严”的诸多想象。“城管”受到过很多争议,一方面“城管”在我国城市发展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不容抹杀,另一方面“城管”因处在城市治理的最前沿,经历的摩擦最多,引过众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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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农民日报》发文解释了网友有关“农管”的多个疑问。“农管”的官方称呼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职责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比如打击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兽药等侵农害农的违法行为。农民田地种什么怎么种,不在“农管”职责范围内,他们不会干涉。农民房前屋后栽瓜种豆,家里家外养鸡喂狗,“农管”同样管不着。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就同卫生执法大队、渔政管理执法大队、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执法大队等一样,是对各自管理领域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维护市场秩序和产品质量安全的综合行政部门。

 

农业执法一直长期存在。以前是分开的,各管各的一摊:农业局、水利局、畜牧局、林业局、环保局、国土局等等。国家为了规范农村经济发展,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农村农业的法律法规。本世纪初,农业执法大队设立,专管农资经营。党的十九大以后,国家深化大部制改革,将所有的执法队伍,整合在一起,成立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统筹协调执行有关农业领域的执法。把过去由各部门的单一执法,加强领导,整合力量,成为综合执法。可以肯定地说,整合后的执法队伍,力度更大,效益更高。对农村的经济发展,对农民的合法生产,保护得更加有力,对农村经济发展中的违法行为打击得更狠、更准、更及时。农村的执法是农业经济发展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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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被称为“农管”,是对农业管理的误解,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只是农业管理中的一个部门,农业管理还包括渔政管理大队等执法部门。之所以被称为“农管”,是人们对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不了解,望文生义,是政府部门宣传的不全面、不详细,当然也不乏别有用心之人推波助澜,抹黑党和政府,趁机浑水摸鱼。

 

在单一职能职责时,很少有关于农业执法大队的负面新闻,最近几年的负面新闻报道,基本都是与综合职能下的乱作为、一刀切有关,如2019年广东廉江市的“村容村貌”整改,最后成了抓鸡抓鸭;2019年山西临汾市打着“环保”旗号的封堵炉灶事件;2021年河北邢台割小麦洒水、秦皇岛隆冬季节“封炕堵灶”等事件,以及不时传来某地某人贩卖土猪肉、土豆、蔬菜和钓鱼等等而被处罚,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抹黑,从而导致污名化。这些事件上了新闻、成为热点,往往最后造成政府公信力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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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农业是国之根本。农业综合执法,不但关系到农民、农业、农村经济的正常发展,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安宁稳定。应该正本清源,消除对农业综合执法的误会与偏见。通过各种媒介,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讲解农业综合执法的工作职责与范围,与城管执法划分开来。“农管”面对的是农业、农村、农民,是基层治理,需要执法艺术。“农管”的“初心”不是为了“管农”而是“助农”,切忌把“管农”当执法理念。“农管”只有在执法中立足于“助农”,才能树立良好形象,也更利于基层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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