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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

时间:2023-05-02     作者:卿苗【转载】   来自:南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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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南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咏梅主持召开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区委副书记袁蕊到会指导,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丽、郭继翔、何祥滨、高元,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程仲全及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区长靳南、廖泳,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在召开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及会议相关精神。与会人员集中听取《关于全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暨<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情况的报告》《汉中市南郑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暨<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情况的报告》《关于<汉中市南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修订草案)>和<汉中市南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民陪审员办法(草案)>的说明》。

会议宣布了人事任免事项议案,并对相关议题进行分组审议和讨论。

在召开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了《汉中市南郑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草案)》《汉中市南郑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暨《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情况的审议意见(草案)》《汉中市南郑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的的审议意见(草案)》《汉中市南郑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情况的审议意见(草案)》《汉中市南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修订草案)》和《汉中市南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民陪审员办法(草案)》。投票表决通过了《汉中市南郑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情况的决议(草案)》。

大会对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和全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投票表决接受了王国成同志辞去汉中市南郑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会议宣读了《汉中市南郑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2022年度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和人大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并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

马咏梅讲话要求,要谋早谋实人大主题教育,把“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先学一步,要突出以学促干,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为实现“双过半”多做贡献。要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结合监督、代表工作等,围绕大事要事,科学选定题目。要下沉到底,摸清实情、找准问题,认真研究工作思路和举措,推动解决具体问题。要贯彻落实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工作要求上来。各级人大要更加全面地融入全区改革发展大局,在推动实施“11469”发展战略、发展“四个经济”、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和经济强区等方面倾情倾力,做到人大工作与全区工作同心合力、同频共振。要持续深化对“一府一委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不断提升依法履职实效,体现新时代人大的担当和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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