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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南郑法院执行局认真落实“三个年”活动部署要求,抓住有利时机,全局干警分兵五路,先后远赴湖北、四川、安徽、江浙等地,通过拘传、查封、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以实际行动将申请执行人“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截止5月4日,顺利完成异地执行任务,共计执行到位现金1200万余元,查封健身器材一批(价值50万余元),拘传被执行人4人次,异地执行取得了明显成效。 3月15日 执行干警3人首先奔赴湖北恩施,对拒不履行工程款支付义务的被执行人某公司采取强制扣划措施,一次性扣划到位案款980万元。 3月17日 执行干警4人赴四川省南部县、简阳市、都江堰市等地,查找被执行人4人次,查封被执行人房产2套、冻结处置被执行人股权。 4月10日 执行干警4人又远赴江浙两省,辗转江苏昆山、浙江余姚、丽水等地开展执行。在浙江当地法院和镇村基层组织协助下,查找到长期拒不履行义务的系列案件被执行人毛某某、梅某某。执行干警依法将二被执行人分别拘传至当地法院进行了训诫、谈话,促使被执行人现场履行5000元并作出后续书面履行方案。在江苏昆山,被执行人钱某某明明经营着健身房却长期不履行还款义务,抱有自己身在外地,法院鞭长莫及的侥幸心理。执行干警依法对其价值50万余元的健身器材拍照取证、登记造册,进行查封并将其拘传至当地法院。钱某某被突如其来的执行干警震撼,书面承诺3个月内履行,逾期未履行将主动配合法院拍卖查封的健身器材。 4月19日 执行干警一行4人进发安徽六安,对被执行人陈某某(安徽六安人)系列案件强制执行。陈某某因在汉中市南郑承包工程拖欠工人劳务费、供货商货款等共计8案300万余元,此后陈某某玩起了“躲猫猫”。执行干警一行在当地法院和镇村基层组织的配合协助下,在陈某某儿子家中成功将其拘传至六安市裕安区法院,经反复谈话做工作,陈某某通过其亲属现场履行20000元,并对剩余部分作出书面履行方案。 南郑法院执行局干警不畏艰辛、狂飙千里正是南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提升干部作风能力的生动体现,获得当事人交口称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