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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容
镇巴县公共租赁住房排查公告 按照省、市有关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及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严厉打击承租人通过虚假承诺、伪造个人资料等行为,套取、骗取保障房;违规改变使用性质,从事经营性活动;违规转租、转借获利以及不符合或超条件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等问题。确保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范、公平善用,维护群众利益。现决定对本县已分配公共租赁住房进行排查。 一、排查时间 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7月31日。 二、排查范围 县鹿苑小区、惠泽苑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实际居住对象。 三、调查内容 1.公共租赁住房实际居住人身份证、户籍等情况。 2.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违规使用、长期闲置等情况。 3.公共租赁住房改变使用性质,从事经营性活动等情况。 四、排查方式 1.集中排查。承租人到租住小区便民服务大厅领取《镇巴县保障性住房领域专项整治排查表》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并完成部门审核,于2023年6月30日前递交镇巴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本次排查表可代替本年度年审表)。 2.入户调查。将联合公安、民政、街道办等部门入户核对,全面核实情况比对信息。 五、资料查验 公共租赁住房实际居住人须现场提交以下资料: (一)户口本原件; (二)身份证原件; (三)租赁证; (四)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六、有关事项 (一)公共租赁住房实际居住人须在《镇巴县保障性住房领域专项整治排查表》签名确认,承诺所提交资料真实、有效,并同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产生的相应责任。 (二)公共租赁住房实际居住人和共同居住人在使用房屋时,若存在违规行为,镇巴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将依据《镇巴县公共租赁住房年审管理办法》(镇住保办发〔2023〕04号)等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查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将限期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取消未来5年在本县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直至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问题线索,或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三)监督举报电话 镇巴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0916—6712202 特此公告。 镇巴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3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