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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容
7月11日,南郑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暨《陕西省中医药条例》审议意见贯彻落实调研座谈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咏梅,副主任何丽、郭继翔、何祥滨、高元,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程仲全,常委会部分委员,部分区人大代表,副区长陈艳洁及相关部门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卫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市场监管局、医保局贯彻落实审议意见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做了交流发言。 马咏梅指出,要提升站位,深刻认识推进中医药“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对依法促进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中医药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要依法履职,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建立覆盖全区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要建立健全中医药人才培育机制,遵循成长规律,努力培育适应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人才队伍。要积极开展民间中医学术交流与传承,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应用,支持中药材专业市场建设。要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加强中医药“一法一条例”宣传力度,丰富中医药文化活动,为中医药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