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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最新通报!多名干部被处分!

时间:2023-07-14     【转载】   来自:留坝县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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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留坝县纪委关于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教育引导和警示震慑作用,推动我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现将1起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江口镇桑园坝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秦某某违反工作纪律,损害营商环境问题。2016年至2023年3月,秦某某在处理桑园坝水电站损毁村级自来水蓄水池赔付工作中,作风不扎实,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对村集体资金管理重视不够、认识不足,将赔偿款直接拨付负责该村供水工程代建制项目施工的村扶贫互助合作社基建队用于兑付工人工资,致使桑园坝水电站赔付村集体5万元资金流失。2023年3月,秦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案资金予以收缴。


上述典型案例,暴露出一些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纪律意识不牢、宗旨意识不强、服务群众不力,侵害了群众和企业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破坏了我县营商环境。全县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并举一反三,改进作风、优化服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主体责任,增强“主人翁”意识,争当营商环境的守护者、推动者、服务者,以利企惠民的真干实干推动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地见效。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盯重点项目、重点环节、重要岗位,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举措推动我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中共留坝县纪委关于4起“三不一慢一乱”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近年来,留坝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下大气力整治庸政懒政怠政行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持续好转。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任其职不尽其责,存在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以及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三不一慢一乱”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武关驿镇上南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理事长何某某履职不到位问题。2021年10月至2023年5月,何某某在担任上南河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理事长期间,未履行理事长工作职责,以资金协会原理事长任期内有借款未收回为由,不及时督促原理事长进行工作移交,也未将资金协会公章及借款审批等相关资料收回,对资金协会借款审批工作不管不问,造成资金协会发放的15万元产业发展借款被用于工程资金周转,且逾期半年时间无法收回。2023年6月,何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武关驿镇上南河村监委会主任、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监事长陈某某违规发放借款问题。2021年1月至2023年5月,陈某某在担任上南河村资金协会记账员、村资金协会监事长期间,工作失职、渎职,明知杜某、刘某某借款不符合规定,仍违规将上南河村资金协会36万元放贷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造成放贷资金逾期且长时间无法收回。2023年6月,陈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武关驿镇上南河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原监事长路某某违规审批借款问题。2021年1月至2023年5月,路某某在担任上南河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上南河村资金协会监事长期间,纪法意识不强,规矩意识淡漠,对他人违规借款行为不仅不及时制止,反而违规帮助他人以其自己名义担保、申请,为他人借款提供便利,造成上南河村资金协会发放的36万元产业借款被用于公司经营及工程资金周转,且借款长时间逾期无法收回。2023年6月,路某某受党内警告处分。


4.武关驿镇上南河村党支部委员、上南河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原理事长刘某某滥用职权谋取私利问题。2021年1月至2021年10月,刘某某在担任武关驿镇上南河村党支部委员、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理事长期间,违规发放借款9万元。2021年10月卸任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理事长后,未将协会公章及借款审批等相关资料上交,违规发放27万元借款被用于工程资金周转,且借款长时间逾期无法收回。2023年6月,刘某某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充分暴露出我县个别党员干部责任意识不强,自我要求不严,纪律意识淡薄,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牢记有权就有责、有责要担当,按照“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要求,认真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自觉担当职责使命。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牢固树立“靠作风吃饭、凭实绩说话”鲜明导向,把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落实到管党治党全过程、各方面。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严格监督执纪,强化责任追究,加大对“三不一慢一乱”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形成警示震慑效应,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中共留坝县纪委关于乡村振兴领域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推动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现将近期查处的1起乡村振兴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紫柏街道办事处大滩村党支部委员、五组组长林某某违规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21年2月至3月,林某某在担任大滩村五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将县自然资源局拨付的集体林地征地补偿金7500元予以侵占,用于其个人及家庭日常开支。2023年6月,林某某受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个别农村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缺乏敬畏之心,吃拿卡要、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问题还未根治。这些问题的存在,侵害了群众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与形象,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坚持人民至上,压实扛牢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乡村振兴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深入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查处民生领域啃食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以正风肃纪新成效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中共留坝县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现将近期查处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江口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舒某某违规报销个人电话费、核销公务接待中烟酒费用问题。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舒某某在担任江口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及4名干部违规报销个人电话费用,违规核销公务接待费中的烟酒费用。2022年12月,舒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常见病”“易发病”,看似小事小节,实则是风腐同源、风腐一体的典型,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仍心存侥幸,纪法红线意识不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持从小事做起、从细节严起,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刻自警自省自重,绷紧纪律之弦,守住行为底线。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职责,一级带动一级、一级督促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坚持严字当头、寸步不让,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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