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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网站截图 7月26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单。根据《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令第1号)有关规定,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开展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工作。经材料审核、实地暗访、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通过验收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正式确定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单公布如下: 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区 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区 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 格萨尔文化(果洛)生态保护区 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陕西) 新闻多一点 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原文化部于2008年10月批复设立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位于陕西省宁强县、略阳县。 位于汉江源头、嘉陵河谷的宁强、略阳两县,自夏、商以来就是羌人生息地和多次迁徙的主要通道,历经千年时光,楚、蜀、陇、秦文化在这里交融互渗,留下了羌族刺绣等丰富的羌文化印记,成为体现民族文化融合演变的重要样本。 宁强县是古代氐羌民族的居住地之一,取“羌地永宁”之意,古名“宁羌”。千百年来,羌文化在这里绵延发展,留下了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宁强县因此被誉为“汉江之源、羌族故里”。 近年来,汉中坚持以人为核心、以生活为载体的羌文化系统性保护,着重打好“融”字牌,让羌族文化“活”起来,在推进非遗和羌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上积极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