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县委书记郭华带领县委办、县纪委监委负责同志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干部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赵宏参加调研。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扛起主责,带头抓好主业,高标准落实县委决策部署,自觉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纳入整体布局、融入自身工作,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政治保障。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要加强党建引领,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和县委中心工作,履行法定职责,明确监督标准,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要从严从实抓好本次督导调研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确保责任落实、措施到位,成效明显。县委将进一步加强与人大的交流互动、沟通协调,加大支持力度,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坚强保证,共同努力把略阳建设得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