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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容
9月3日,洋县召开全县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会议,就实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推进。今日起,我县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禁烧目标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禁烧率达到100%。做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见一块黑斑”,实现县城城区、建制镇等人口集中区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良好,高铁、高速公路和国道、省道干线公路等交通通行和人民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禁烧范围 全县范围内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荒草、枯枝落叶、垃圾等露天焚烧,实行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禁烧督查区覆盖全县所有镇(街道),加强对高铁、高速、108国道沿线和镇村交界关键路段等区域督查巡查。 实施阶段 2023年9月1日至10月26日。严格落实禁烧各项措施,各级禁烧督查巡查、宣传、值守、应急人员及车辆全面到岗到位;全方位、多形式广泛宣传报道;对露天焚烧行为,及时处置通报,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和责任追究。 重要提醒 县级各督查组和各镇(街道)要切实强化禁烧督导检查,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秸秆禁烧督查巡查工作的通知》,落实落细工作责任,加大昼夜督查巡查力度,确保督查巡查无盲点、不断档。 1 对发现的露天秸秆焚烧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 对恶意纵火、不听劝阻的焚烧人,要依法严惩,决不姑息迁就; 3 对暴力抗法,或焚烧情节严重、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要联合公安、纪检部门从严从快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4 对禁烧工作不力,出现大面积秸秆焚烧的,要通报批评、公开曝光,并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特别要紧盯“第一把火”,采取零容忍态度,依法依规严查重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