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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容
1 线索征集时间 2023年9月15日至11月1日。 2 线索征集内容 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主要包括: (一)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包括但不限于: 1、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如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要求企业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对企业跨区域经营或者迁出设置障碍;违法设定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 2、违法设置特许经营权或者未经公平竞争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 3、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如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等。 4、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事前备案程序或者窗口指导等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程序,如以备案、年检、认定、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准入障碍;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在政务服务前要求企业自行检测、检验、认证、鉴定、公证以及提供证明,搞变相审批、有偿服务等。 5、在市场化投资经营领域,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设置审批程序。 (二)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包括但不限于: 1、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和歧视性补贴政策,如歧视外地企业和外资企业、实行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等。 2、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如商品和服务技术要求、检验标准不统一,在本地和外地之间设置壁垒等。 3、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如违法限定供应商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以排斥、限制经营者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等。 4、排斥、限制或者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 5、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的投资或者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歧视性待遇,侵害其合法权益,如对外地企业设定明显高于本地经营者的资质要求、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或者评审标准等。 (三)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包括但不限于: 1、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如违法给予税收优惠、通过违法转换经营者组织形式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等。 2、违法违规安排财政支出与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 3、违法免除特定经营者需要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4、在法律规定之外要求经营者提供或扣留经营者各类保证金。 5、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招商引资恶性竞争行为。 (四)影响生产经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强制经营者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 2、违法披露或者要求经营者披露生产经营敏感信息,为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提供便利条件。 3、超越定价权限进行政府定价。 4、违法干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水平。 3 线索提供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相关违法线索,可通过以下途径向汉中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举报,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法为举报人保密。如举报线索属实,将按照“谁发文,谁审查”的原则,由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发文单位进行清理整改。 举报电话:12315 0916-2592501 举报来信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段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政编码:723000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