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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容
9月25日,略阳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宏、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兴元分别主持第一次、第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初卫东、徐桂明、张文军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城乡规划“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在会上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城乡规划“一法一条例”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 会议对县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10件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经测评,10件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度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副县长黄汉国,县人民法院院长冉清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翼列席会议,县政协党组成员秦彦军应邀参加会议。
名 单 (2023年9月25日略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陈国东为略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免去 刘立坤的略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朱志亮的略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刘 玉的略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免去 闫建忠的略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略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9月25日 |